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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如何搭建
m物業公司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的構建,首要任務是明確安全目標。我們需依據國家交通法規,結合公司業務需求,設立切實可行的安全行駛標準。這一標準不僅包含速度限制、疲勞駕駛的規定,還應涵蓋應急處理程序,確保駕駛員在面對突發狀況時能迅速做出正確決策。
體系框架
制度框架應包含三個主要部分:預駕駛檢查、行車過程管理和事故應對。預駕駛檢查強調車輛安全狀況的確認,如車輛性能、證件齊全性等。行車過程中,駕駛員需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專注,定期休息,防止疲勞駕駛。事故應對則涉及應急預案,包括報告流程、現場處理及后續處理措施。
重要性和意義
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的實施,旨在保障員工生命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維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通過制度化管理,我們可以提升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駕駛習慣,進一步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和客戶滿意度。
制度格式
制度文本應清晰、簡潔,使用專業術語,確保每個駕駛員都能理解并執行。條款應具體、可操作,例如,“駕駛員每日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次駕駛后至少休息30分鐘”。此外,制度應包含定期評估和更新機制,以適應法規變化和技術進步。
m物業公司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的制定與執行,是對員工安全的承諾,也是對公司責任的體現。我們必須堅持制度先行,通過嚴謹的管理,確保每一次出行都安全無虞。
m物業公司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m物業公司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
物業公司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
一、高速公路的行車規定
高速公路設有車道、超車道、加速道、緊急停車帶、路肩、護欄等。每個車道上方都有醒目的標志。車輛進入起點后,應盡快將車速提高到50km/h以上駛入行車車道。從匝道入口進入的車輛必須在加速道上提高車速,在不防礙其他車輛行駛的情況下,盡快駛入行車道。沒有車道標志時,車輛應在右側或中間的車道上行駛。當前方有障礙物或者需要超車時,可變更到左側的行車道行駛。通過后,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駛回原車道。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不準掉頭、倒車和穿越中央分隔帶,不許進行試車和駕駛教練,不準在匝道上超車停車。行駛中的車輛還要做到八個不準,兩個必須和三個應當。
八個不準是:不準乘車人站立:不準向外拋物品;不準貨車駕駛室以外的任何部位載人;不準隨意停車;不準低與50km/h行駛;不準超速行駛;不準騎壓分道線行駛;不準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
兩個必須是:車輛變更行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車輛因故障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停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進行。
三個應當是:轎車駕駛員和前排乘車人應當系安全帶,應遵守限速標志規定行駛,遇到警告,危險標志或者進入與出口相連的車道是應當減速行駛。
二、保證夜間安全行車的措施
1、維持照明系統良好,燈光照明的好壞對夜間行車至關重要,平時要經常檢查,保養和維護。有的車燈安裝調試不正確,不但縮短了駕駛員的視距視角,還會給迎面來的車輛造成眩目;
2、注意行車速度的控制。在彎道、坡道、橋梁、狹路等視線不清的地方,應特別注意減速慢行。夜間倒車、調頭,一定要認真觀察,選擇好地點必要時要由專人指揮方可調頭;
3、道路識別。一般來說,發動機聲音輕松是下坡,沉悶是上坡,燈光照射距離遠是下坡,距離近是上坡,行駛中燈光照向路的一側是緩彎,前面突然不見路面是爭彎;
4、注意睡眠,保持充沛的精力。夜間行車在80-100km/h左右應停車稍事休息。如果任務緊急一定要跑通宵,停車休息的距離應當縮短,停車后用清涼油擦擦太陽穴或用水洗頭洗短暫消除瞌睡。
三、雨天、霧天的行車安全
雨天行車險情多,首先要注意天氣預報和氣候變化,及早做好防雨的準備。據測算,雨天機動車輪胎與瀝青路面的摩擦力比睛天下降1/3,制動效能降低。前后車距要適當拉大,一般情況不要超車,會車應選擇安全路段。遇險情不要緊急轉向和緊急制,以防車輛甩尾甚至側翻。雨天行車遇到自行車要特別留意,因為自行車在雨天車閘不靈,騎車人又身披雨衣雨帽,甚至還撐著傘,影響視聽,這應增加不安全因素。
最使駕駛員困擾的莫過于迷霧涸為在迷霧籠罩下行車,駕駛員視線渾濁模糊分不清東西南北,看不清道路曲直。
1、按規定打開防霧燈、近光燈、前后小燈、示寬燈和尾燈;
2、加大車距,要沿路的右側行駛,但不要靠路邊太近,以免車輪滑下或與路邊停放的車輛行人及其他障礙物發生碰撞;
3、嚴格執行法定時速。遇風、雨、霧天能見度在30m以內,機動車最高速旗不準超過20km/h,能見度在15m以內的車速不得超過5km/h,能見度在5m以內應選擇適當地點靠路邊停車,并開亮前小燈和后尾燈,以引起來往車輛、行人的注意;
4、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遇到濃密大霧時,可打開門窗玻璃。有條件的可派人在前用手電筒燈光或口令引導行車;
5、總之,霧天、雨天行車可歸納如下要領:遵章行駛,各走半邊,中速行駛,車不跑偏,多鳴喇叭,車不搶先,安全行車,掛在心間。
四、倒車時應注意的事項
在行車中常常會遇到需要倒車的情況,如果未查明車后的情況盲目倒車,很容易碰撞后面的車輛造成事故。因此倒車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不能盲目倒車。需要倒車時必須切實查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無誤后方能倒車。要是剛停車就打算倒車,千萬要謹慎從事,此時最容易忽略隨后的車輛(特別是小型車)而發生事故;
2、停車時提醒前車注意。途中因故緊隨前車停車時,應以鳴號,燈光示意等方式,使前車知道后方有停車。停車要與前車保持適當的距離,如果前車是大型車而自己是小型車,停車盡量不要停在前車正后方,應稍偏右,使前車駕駛員能從后視鏡中觀察到。
后車駕駛員的正確處理。前車駕駛員未察明后方情況而盲目倒車是違章行為,但后車駕駛員也有避免事故發生的責任。應立即鳴號或閃燈示意或高聲呼喊。如果后方無車,可采用緊急倒車。如后方有車,應后距離及地段情況處理,在緊急倒車過程中,可打偏方向,使車身向左(右)方斜插,盡量避開險情。
第2篇 某物業公司項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項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客服部服務人員在每日檢查和清掃寫字間時,應注意發現客人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在清理煙灰時,應先將煙缸內的煙灰浸濕后再倒入垃圾箱內。
2.0對項目配備的電器和賓客自帶的電器按項目有關規定使用。因使用電器不當,造成跳閘等問題,立即通知工程部檢查處理,同時報告客服部或保安部。
3.0注意發現寫字間內新增的各類電器,及時報告客服部或保安部。晚間巡樓時發現照明燈未關時,要通知保安部一同開啟客戶房間關閉照明。
4.0及時清理樓層內的報紙、廢紙箱等易燃物品,各層樓梯通道內不得堆放各種物品,發現客人堆放應勸阻并及時報告主管或保安部。
5.0注意樓層內有無飲酒過量行動異常、表情怪異的客人及其它非項目常住客人,做到勤轉、勤聞、勤檢查,發現異常、異味應及時通知客服部或保安部。
6.0客服部服務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經??腿诵麄饔嘘P消防知識和項目的消防管理制度。
7.0客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7.1當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熟知報火警程序及電話。
7.2各崗位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正常使用。
7.3員工對電話設備、電腦、復印機等高精密度儀器應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有故障不得私自拆除,需報有關技術人員維修。
7.4客服中心內嚴禁使用明火。
7.5下班后要將所有設備的電源切斷。
7.6客人復印密集文件時,要注意觀察,發現是黨和國家機密文件時,要及時上報保安部。
7.7在接發傳真和復印時,如發現散布_言論或_宣傳品時要做到不傳看、不散播、并及時報告并上交保安部處理。
8.0保潔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保潔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現丟失或損壞上報主管。
8.2了解本崗位入住客戶情況。
8.3對于客人放在公共區域內沒有保護措施的貴重錢物,要向領導上報。
8.4發現公共區域有國家規定的禁品,應主動上報。
8.5發現樓層或公共區域有可疑人物、事應、立即報告保安部。
8.6發現客人使用電加熱器具、明火,應立即上報。
8.7嚴格內外不分,談論與工作無關話題。
8.8不得私自一人用鑰匙打開寫字間。
8.9接到客人報告失竊,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通知保安部。
第3篇 s物業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酒后開車;
2)嚴禁超速行速;
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
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車輛沒有停穩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
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第4篇 物業公司職工獎懲制度-4
物業公司職工獎懲制度4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一表彰。
二、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收,按實際創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發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并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對工作中因有發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并按公司文件規定評選獎勵。
處罰:
三、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現一次處罰20元。
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戶造成損失(本物業服務范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5篇 物業公司財務報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財務制度之報表管理
第一條 報表管理是指對外的財務及有關經濟指標報表的管理,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經濟指標匯總表、決算報告等。
第二條 編制報表必須以國家財務、統計等制度法規為依據,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正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已報出報表中發現有誤,應及時予以更正。
第三條 會計報表的月結期為月末,年報為12月31日。
第四條 報表編制日期如下: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內。
下月的綜合工作匯編、預算報告在當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計劃執行情況、決算報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報的報表按照送達部門要求及時報送。
第五條 在報送報表的同時,應編寫財務分析,說明在經營期間、生產經營、資金周轉、利潤與分配、稅金交納、存貨變動,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發生重大影響等事項。
第六條 財務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章和公司蓋章后有效。
第七條 財務報表反映著公司綜合經濟實力和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外報表一律由財務管理部提供、報送,任何部門不得隨意向外提供,需要財務報表的,需有公司總經理同意對外提供的批件,財務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報表的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隨意堆放、應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對公司帶來損失的,按損失大小給予處罰。
第6篇 項目物業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項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節管理原則
一、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總經理授權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放、回收印章,監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節印章地領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卡上予以記錄。
四、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節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
二、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三、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四、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七、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這個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
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四節責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
二、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7篇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第8篇 物業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物業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崗位績效考核工作與各部門的職責和功能密切聯系著,各部門應通過對內部員工的績效考核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本部門目標任務的實現。在考核過程中,各部門主管應對所提供的數據準確性及評估結果的公正性負責。
1、 目的作用員工的崗位績效考核又稱人事考核、績效評價,是收集、分析、評價和傳遞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行為表現和工作結果方面的信息情況過程。其作用如下:
1.1 通過考核、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思想、技能、業務情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總結,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1.2 正確評價員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績效是實施獎懲、任用、工資、培訓等項工作的必要依據。
1.3 可激發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 完善的績效考核系統可較準確地剖析組織中人力資源的優劣勢,以便掌握情況不斷優化員工隊伍。
2、 管理職責
2.1 企管部是公司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制度的建立,擬定考核計劃,并對實施過程進行管理,通過合理的績效考核系統的運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決策正確性。
2.2 崗位績效考核工作與各部門的職責和功能密切聯系著,各部門應通過對內部員工的績效考核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本部門目標任務的實現。在考核過程中,各部門主管應對所提供的數據準確性及評估結果的公正性負責。
2.3 企管部負責對績效考核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執行政策、原則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嚴格各項紀律、防范違規行為,及時反饋信息,保障績效考核工作良性運行。
3、 績效管理
3.1 公司內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直接下級日常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切實做好直接下級日常工作情況的詳細記錄。要倡導部門主管領導從具體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切實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責任和指導責任。
3.2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加強與下屬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指導下屬改善、提高績效,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各級人員要同步發展,提高團隊效能。
3.3 公司的績效考核組織在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施績效考核時,要把他們對直接下屬日常工作情況的記錄、輔導及與下屬共同協作、溝通情況,作為考核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4、 績效考核
4.1 考核分類:月考核、年度考評。
4.2 考核細則(詳見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4.3 考核權限劃分:
4.3.1 安防員、綠化員、保潔員、泳池救生員由直接管理員和轄區安防班長共同考核;
4.3.2 安防班長由管理員和管理處主任共同考核;
4.3.3 管理員由管理處主任考核;
4.3.4 管理員、管理處主任由部門主管考核;
4.3.5 其他部門員工均由本部門主管考核;
4.3.6 各部門主管由企管部協助總經辦考核;
4.3.7 總經辦及企管部對各部門考核進行監督指導。
4.4 考核方式
4.4.1 月績效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簡單化程序進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據下級的日常工作情況,對照崗位考核指標與評分方式完成對員工的考核,原則上不再進行復核,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兩天內通知本人。各部門收集考核結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檔后轉財務部,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4.4.2 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考核結果通知的當日,向企管部申訴,企管部協同該員工的考核者的成績重新核定。核定結果為最終結果。
4.4.3 年度考評是對員工在一年工作績效的總評,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評結果作為晉升的依據。
5、 考核注意事項
5.1 績效考核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5.2 考核必須根據事實,實事求是,不明事項不能去猜想,必須核實;
5.3 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間之前的考績無論好壞,均不得考慮在內;
5.4 考核者必須熟練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職責、考核具體內容及標準,不得夸大或縮小被考核者的成績;
5.5 避免對工作時間較長的下屬給予過高評價,對新進下屬評價過低。
6、 考核者的要求及責任
6.1 對考核者的要求
6.1.1 考核者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地評價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或謀取私利;
6.1.2 考核者應理解考核的意義、步驟、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 考核者的責任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職權之便,進行打擊報復、謀取私利或違反考核紀律,否則,由企管部根據相關規定,從嚴進行處理。
7、 考核溝通及考核結果反饋
7.1 考核后考核者要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面談,讓他們充分理解、認同實施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意義和作用,使績效考核在全體員工認同的工作環境下進行。
7.2 考核者對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違紀事項要當場指出,說明扣分標準,并詳細記錄;月績效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后兩天內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
8、 績效考核對薪酬的調整通過績效考核,對于超額完成任務的員工,公司將發給超額績效工資,并大力表彰;對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除了按公司績效考核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外,公司還視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
8.1 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
8.1.1 如果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調整職位或降低該員工工資等級一個級別(最低職位的以50元為一個級別進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能在今后三個月內連續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合格者,則應恢復該員工物業公司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的具體內容的級別。
8.1.3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在今后兩個月內連續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公司對該員工予以辭退。
第9篇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培訓制度-6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培訓制度6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了形成更有凝聚力的企業文化,以高素質人員超過競爭對手、樹立更好的企業形象和產生更好的經濟效益,增強鞏固培訓效果,特訂立本制度。
二、培訓是公司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公司方針、精神、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使員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語言,具有共同的價值觀和與公司脈搏一致的步調。
2、員工崗位技術培訓;通過技術和技能培訓,讓員工盡早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序與方法,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3、執行新任務之前進行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術培訓;通過培訓使員工技能得以提高和充實,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干。減少工作失誤,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進而提高我們企業的效率。
4、通過培訓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氣氛,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感和成就感。
5、為未來的某一任務和目標進行專題培訓。
6、進行職工素質提高培訓;通過培訓使團隊更為團結、溝通更為有效,以具備更強的戰斗力。并使員工理解、掌握企業新發布的命令、指示和制度。
7、進行管理培訓;培養適合本企業需要的職業經理。
第二章培訓管理功能
一、根據公司的經營方針與人力資源部經理共同制定各不同時期的培訓計劃,并在各部門配合下實施。
二、結合公司各部門存在的問題,分輕重緩急,協助各部門制定經常性的培訓計劃。
三、編寫各項培訓課程教材,并根據形勢發展變化,不斷修改、完善。
四、協助制定并督促各部門的員工考核,并作為員工培養、晉升、再培訓的依據。
五、建立資料檔案,將各類有實用性的資料編寫、翻譯、復制、印刷給有關各部門參考使用。
六、錄制、購買或轉錄培訓教學錄像帶、錄音帶、幻燈片等,不定期組織員工觀看學習。
七、如有外語培訓需要,根據部門崗位的要求,組織員工進行聽說訓練,以適應公司業務發展需要。
八、根據需要計劃、組織、安排外請培訓講師至公司授課,并負責提供相應參考資料及對員工進行訓后考核。
九、各部門制定年度培訓需求,于每年12月將下年度培訓需求報至人力資源部經理批轉培訓部執行。
十、將各部門崗位工作制度、操作進規程進行備份,作為培訓部制定培訓計劃、核查培訓效果、建立培訓檔案的依據。
第三章培訓工作程序
一、新員工進入公司,須先接受人力資源部主辦的入職培訓。通過入職培訓,培養共同的價值觀,明確公司的方針和發展方向;使新員工明白所從事工作的意義,明確自己工作的職責,程序,考核標準及其應當具備的素質,同時讓其對公司概況有一個初步了解.
二、主要內容有:
1、介紹公司經營方針,現有規模和發展前景,激勵新員工積極工作,為公司的繁榮作出努力。
2、介紹公司各部門組織結構,使新員工了解和熟悉各部門職能、動作,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準確與各部門取得聯系。
3、介紹公司的產品及市場。
4、介紹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使他們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5、介紹公司的行為規范及對員工儀表、儀容和著裝的要求。
第四章部門培訓
部門培訓以本部門員工的崗位責任,操作規范及專業技能培訓為主。
一、主要內容有:
1、入職后崗位職責及操作規程
2、本部門職務語言及行為規則
3、針對某一特定技術的專門培訓
4、崗位外語培訓
5、職業道德培訓
第五章晉職培訓
各部門計劃晉升的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同意,呈報總經理批準,由培訓部舉辦晉職人員培訓班。
一、主要內容有:
1、管理學基礎
2、管理心理學
3、擬晉職務的職責和業務技能
4、團隊建設和領導技巧
第六章專題培訓
結合各部門培訓需求,針對管理或某方面技術技能安排某一專題的培訓。如:
1、主管的管理
2、營銷法律
3、工作評估
4、領導及激勵
5、財務會計訓練
6、文字表達訓練
7、信息傳播(包括演講、談判、咨詢、主持會議等)
8、工作壓力及時間管理
9、團隊合作及溝通等
第七章層級培訓
一、層級培訓是一種縱向培訓,它根據整個公司的不同層次、不同需要展開,進行素質培訓。
1、經理層級的培訓
2、主管層級的培訓
3、普通員工的培訓
4、個別員工再培訓
二、經部門經理認為不合格,需再培訓者,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進行再培訓。
主要內容有:
1、職業道德
2、員工守則
3、針對本部門本職位應了解并掌握的知識和技能
4、針對性訓練
第八章培訓管理
一、員工受訓后跟蹤制度
1、為確保培訓質量的保持和延續,會在培訓后對員工進行跟蹤調查。
2、除對在職員工進行訓后跟蹤外,培訓部會特別跟進新員工入職培訓后的情況,督促其在禮儀禮貌、專業知識、工作態度和職業道德方面盡快達到公司要求水平。
3、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監督、教育,并將情況及時反饋培訓部,以便加強培訓,保證員工素質。
4、在培訓結束后一段時間內,培訓部將會向相應部門主管發到《培訓后員工表現情況調查表》,各部門需密切配合,將情況準確詳細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內交回培訓部。此表將作為配合各部門對員工進行獎懲的依據。
第九章培訓檔案管理
培訓部根據工作需要,將公司全體員工職稱、技術等級、接受過何種培訓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歸檔,建立培訓檔案,為公司人員的考核、晉升、考察、獎罰提供依據。
第十章培訓評價
一、培訓評價是培訓過程的必要組成部分,通過評價檢驗受訓者學習情況;同時
收集信息,獲得有利的建議;與預定目標比較,檢驗完成程度;以這些作為改進課題的參考。
二、評價包括四個方面:計劃、授課人、培訓內容、結果
> 第十一章培訓紀律
一、員工必須按培訓通知上注明的時間準時到場參加培訓。如確需請假,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將有部門經理簽字的請假單交至培訓主管處,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參加培訓期間,不得在現場接聽電話或處理培訓會課題以外的事情,須將手機或呼機設置為靜音狀態。違者將在全公司通告批評。
三、如未經請假沒有聽完全場培訓的,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四、在兩場培訓間隔之后,或在一場培訓中場休息之后沒有準時進場參加者,按遲到處理。
第10篇 物業管理公司夜間查崗管理制度2
物業管理公司夜間查崗管理制度(二)
1目的
為了確保管理范圍內的安全和穩定,促進公司各客戶服務中心秩序維護部和工程維修部夜間值班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不斷增強業主滿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長沙市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客戶服務中心秩序維護部和工程維修部夜間值班工作的檢查。
3 職責
3.1品質部負責制定夜間查崗管理制度及修改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審批。
3.3夜間值班問題納入月度考核,在月度考核中由品質部牽頭落實。
3.4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每月四次對各客戶服務中心夜間值班情況進行查崗。
3.5客戶服務中心主任負責每周至少1次對本項目的夜間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及獎懲。
3.6客戶服務中心秩序維護主管負責每周至少2次對本項目秩序維護員的夜間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并作好《夜間查崗記錄》,存檔備查。
4 工作要求和程序
4.1總要求
4.1.1各客戶服務中心根據人員編制及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夜間值班崗位;
4.1.2各客戶服務中心制定本管理區域內所有夜間值班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4.1.3各客戶服務中心須向物業部上報本管理區域的夜間值班崗位設置、崗位職責、工作及其他有關信息;
4.1.4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項目進行夜間檢查;
4.1.5各客戶服務中心主任、秩序維護部主管須對本項目的所有崗位進行夜間檢查。
4.2檢查人和檢查頻次
4.2.1公司職能部門每月將會在全公司范圍內抽查夜間值班情況四次;
4.2.2各客戶服務中心主任對本項目夜間值班人員進行查崗,每周不少于一次;
4.2.3秩序維護部主管履行對本項目夜間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的工作職責,每月不少于8次。
4.3有效查崗時間
4.3.1公司職能部門、客戶服務中心主任有效的夜間查崗時間為凌晨0:00―5:00之間;
4.3.2秩序維護部主管有效的夜間查崗時間為22:00-次日6:00,但連續四次查崗時間不得同在0:00以前或以后。
4.4檢查人相關要求
4.4.1所有檢查人必須熟悉被檢查項目所有夜間值班崗位的設置及其他詳細情況;
4.4.2所有檢查人必須熟悉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和相關處理措施;
4.4.3檢查人查崗前不得有喝酒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行為,否則被檢查人員有權拒絕檢查;
4.4.4檢查人應注意自身防衛,做好自身攜帶物品及使用和保管,遇突發事件應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配合處理;
4.4.5檢查人檢查時應向被檢查人自我介紹、說明檢查原因,須著工裝、佩戴工號牌,言談舉止符合公司規定;
4.4.6如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員工有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詳見本節4.6內容;不得有惡言相加,諷刺挖苦等其他傷害他人自尊和人格的行為,更不許與值班人員發生肢體沖突等其他不文明行為;
4.4.7檢查人員違反公司規定的,一經落實,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4.5被檢查人相關要求
4.5.1被檢查人要認真配合檢查人的工作,不得頂撞、拒絕檢查人員,更不得有侮辱檢查人員或肢體沖突等其他不文明行為;
4.5.2被檢查人對檢查人指出的不符合規定的行為,要虛心接受、積極改進,不得狡辯和蓄意鬧事,更不得有報復心理。
4.6檢查內容、標準及處理措施
4.6.1儀容儀表:按規定著工裝、打領帶、帶肩章、臂章、帽子、工牌等,潔凈整齊;
4.6.2行為規范:(1)與人溝通使用禮貌用語;(2)崗位干凈整潔、辦公用品按規定位置擺放,無故意損壞行為;(3)無聊天、聽收音機/mp3/mp4、玩手機、下棋、打撲克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4)上班前或在崗不得喝酒、不得在崗吸煙;(5)無串崗、空崗、脫崗、睡崗等行為;
4.6.3崗位職責:符合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規定,值班、巡邏簽到記錄填寫完整、規范;
4.6.4處理措施:檢查人員如發現違反以上標準的現象,可要求值班人員現場整改,于《夜間查崗記錄》上詳細記錄并在門崗值班本上簽名注明時間。職能部門進行的夜查情況須在第二天下午于公司qq群內通報。
4.7記錄的填寫
4.7.1檢查人員進行夜間查崗工作必須填寫《夜間查崗記錄》;
4.7.2檢查人員必須詳細記錄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相關內容;
4.7.3被查崗人必須對《夜間查崗記錄》上登記的事實進行簽字確認,如情況屬實而拒簽,則檢查人員可以定為其脫崗。
4.8考核和獎懲標準
4.8.1各客戶服務中心根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夜間值班人員的考核標準和獎懲制度,報物業部審核后實施。如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對制度進行變更,修改后須報品質部審核通過后方能執行新制度。
4.8.2各客戶服務中心內部查崗執行本項目制定的考核標準和獎懲制度,獎罰以《獎罰單》、績效考核的形式執行公司的獎罰制度。
4.8.3儀容儀表不規范每例扣2分;行為不規范每例扣2分;值班、巡邏簽到記錄填寫不規范每例2分;打盹每例5分;空崗、脫崗、睡崗每例10分。
4.8.4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的現象,按公司獎罰制度處理。
4.9物業部簽收
4.9.1各客戶服務中心每月3日下班前(和上交月度考勤時間同步)必須向物業部報送上月項目的《夜間查崗記錄》,物業部及時進行登記,一次不按時上交在當月月度考核中扣罰5分;
4.9.2《夜間查崗記錄》報送、存檔要求:
(1)必須是項目主任、主管的親自查崗記錄,記錄要真實、完整,虛假每例5分,不完整每例2分;
(2)記錄中如發現有違反公司或項目的要求進行處罰的,或表現突出,維護公司利益者進行獎勵的,必須附有《獎罰單》的復印件;
(3)《夜間查崗記錄》使用公司統一表格(注意節約使用),格式詳見附件;
(4)由物業部制定封面,統一規范存檔,封面格式詳見附件;
4.9.3《夜間查崗記錄》報送要符合以上要求,一項不符合在當季季度考核中扣罰2分;
4.9.4物業部每月將
各客戶服務中心的夜間值班情況進行落實和匯總,上報總經理或以公文的形式進行通報。
5 相關文件
5.1《質量管理體系管理文件》
5.2《客戶服務中心夜間值班考核標準和獎懲制度》
6相關記錄
6.1《夜間查崗記錄》
6.2《 獎罰單》
附件1:《夜間查崗記錄》
夜間查崗記錄
受檢項目/部門: 檢查部門:
時 間 檢查人 崗位值班情況
門/車道崗 巡邏崗 監控崗 工程部夜值崗 處理情況 被檢查人
簽字
… 附件2:《夜間查崗記錄封面》
___客戶服務中心
夜間查崗記錄
填寫人: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部存檔
第11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
(1人員招聘、錄用制度
1、新進員工必須通過公司及用人部門兩次面試,并由用人部門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須先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辦手續時需填寫各類個人資料供存檔、需上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及其他培訓資料證書復印件(如有),個人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提供虛假資料,可招致辭退的嚴重后果。需攜帶好有關證件原件,由員工本人親自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或勞動合同后方能上班。
2、新進員工自上班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個月(技術部門試用期為三個月)。
3、員工對于自己所擔任之工作有任何問題,需先征詢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意見。
4、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請到原單位/社保中心將養老金等帳戶轉至本公司,以便公司為您辦理養老金等。若原單位/社保中心從未辦過社會保險或從學校新畢業之員工,請書面向公司說明并提出申請新開戶頭。
(2離職、辭職、辭退辦法及手續
1、凡員工欲離職者,應按合同/勞務協議之規定,提前向用人部門提出書面離職申請;試用期間則于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即可。
2、凡員工未按合同(或協議)書承諾提前離職者,公司將扣除相應的薪金作為通知期以賠償公司損失(除非特殊情況,經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準予提前離職)。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公司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批準,報公司核準予以立即辭退。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符合《勞動合同書》中條款須辭退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4)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的。
(5)違反國家法律或治安條例的。
(6)故意不服從上級指揮及合理指令,經多次警告無效。
(7)故意損壞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貪污、挪用公款。監守自盜、收受賄賂者。
(8)有嚴重損害公司及所管小區形象的行為,并造成后果的。
(9)直接造成客戶投訴三次,并經查實卻系該員工責任的。
(10)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工作中出現責任事故,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為公司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各管理處可以此制度為基礎,結合管理處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的管理處考勤管理制度需報公司批準、備案后方可執行。
(3-1考勤制度
1、員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30時至5:30時(個別崗位工作時間以工作需要設定),因季節變化需變更工作時間時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員工實行上下班簽到并隨機抽查制度,由各部門、各管理處負責組織實施。
3、公司員工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辦理《員工外出登記單》,并交至各部門經理處,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4、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至各部門留存。凡未填寫《出差申請單》者按事假論處,特殊情況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2遲到、早退
1、遲到和早退的違約金標準如下:
遲到/早退分鐘違約金標準
5≤_<1010元
10≤_<3020元
30≤_30元
2、月累計遲到、早退共3次(含3次)以上,無當月績效工資。
(3-3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以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經準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種假期逾期而無事先申請續假者。
2、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毆致傷而不上班者。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
5、其他無正當理由缺勤者。
6、凡曠工而2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算,嚴重警告并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和半天工資;曠工超過3小時的,按一天計算,嚴重警告并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和一天工資;曠工二天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并扣發四天工資,給予最后警告。
7、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辭職。
第12篇 物業公司職工獎懲制度怎么寫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一表彰。
二、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收,按實際創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發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并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對工作中因有發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
并按公司文件規定評選獎勵。
處罰:
三、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
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現一次處罰20元。
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戶造成損失(本物業服務范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
(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13篇 某物業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收取與上交
1.各現金收取點每周二、四將所收現金送存財務;如當日所收現金數額較大,須于當日15:30前與礦財務聯系并及時上交。
2.庫存現金最高上限為5000元,超過即視為違紀,當事人按“三違”處理,并罰當事人200元、罰單位行政主管500元。
3.嚴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賬、將現金轉借或挪用等行為,一經查實,當事人調離崗位,罰當事人500元、罰單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節嚴重的,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置。
二、現金保管
1.各收費點配齊小型保險柜,保險柜應用地螺絲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堅固實用、防潮、防水、通風較好的房間,房間應安有防盜門。
2.限額內的現金一律放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帶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賬號。
3.收費人員崗位調動,新收費人員應更換使用新的密碼;保險柜鑰匙丟失或發生故障,應立即報請領導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鑰匙。
4.紙幣和鑄幣,應實行分類保管。收費員對庫存票幣分別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和鑄幣的幣面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
三、現金盤點與監督管理
1.收費人員要每天清點庫存的現金,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并填制現金收、繳、余日記臺賬。出現盤虧或盤盈,均按實際差額的2倍給予行政主管處罰。
2.公司辦每周三、五對現金收取點進行監盤,監盤情況要編寫簡報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并在每周公司例會上通報。單位行政領導及收費人員有義務配合監盤,并對監盤情況簽字確認。
第14篇 物業管理公司保密制度8
物業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心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三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七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辦公室,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條 發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部門處理。
第15篇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請銷假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請銷假制度
一、全體職工必須做到有事先請假,事后要銷假。
二、職工請假要提前寫出請假報告,待逐級批準后,方可離崗,不得出現先離崗后請假的現象。
三、職工請批假范圍
請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須提前寫出請假報告,由副經理或經理批準,各站長一切非因公外出須經經理批準。
四、因病請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須有正規醫療部門的證明手續。
五、因事、因病請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以上事項如有違反,按獎懲制度第十二條執行。
第16篇 某物業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為規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約定、等合同類文書均適用本制度。補充協議、補充約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補充類文書是原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從屬于原合同,同樣適用本制度。
3.職責
3.1董事長負責標的3萬以上合同的審批簽署;
3.2公司總經理受董事長委托負責標的3萬以下合同的審批簽署;
3.3公司總經辦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在有需要情況下介入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
3.3.2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3.3.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3.3.4負責各職能部門/項目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3.5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3.3.6負責合同的檔案日常管理;
3.3.7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3.4 職能部門/項目負責各類相關業務的合同談判。
4.合同的簽訂
4.1所有合同必須由公司簽訂,任何職能部門、項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4.2簽訂合同前須審查的資料:
4.2.1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如營業執照、法人機構代碼證、身份證明文件等。
4.2.2資信能力、履約能力,如資產證明、信譽紀錄、企業規模和狀況、相關的資質證明等。
4.3合同的審批
公司簽訂的合同,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4.3.1具體權限如下:
4.3.1.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4.3.1.2 標的超過3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
4.3.1.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4.3.2合同原則上由經辦部門/項目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相關職責部門、品質督導部、總辦、總經理(董事長)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簽署。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4.3.2.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4.3.3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視情況是否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4.4不得與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簽訂與法人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員工簽訂合同的,該員工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權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約。公司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公司負責。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權限簽約,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按照有關本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4.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本制度有關規定嚴懲。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時結算付清款項的合同外,一律采用書面合同,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4.8.1當事人的情況:記載清楚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個人的要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地址、聯系方式,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8.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說明材料如圖紙等作為合同的附件。
4.8.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約定標的物數量,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8.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8.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8.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8.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8.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8.10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糾紛解決的約定:為了方便公司控制訴訟成本,合同糾紛統一約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員會處理。
4.9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簽訂合同前,經辦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2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所有的相關資料如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等留存。
4.9.2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簽表報審批,由總經公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4.10
.3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簽表報批,審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規定執行,合同審批通過后再經公司簽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登記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總經辦依法及時辦理。
4.10.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復印件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會審表交存公司總經辦備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的經辦員工應當負責公司依約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導致公司違約的,公司將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5.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必須做好對方確認工作。
其中,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
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同時及時書面上報總經辦處理,并報總經理。
5.3.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5.3.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3.3喪失商業信譽;
5.3.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5.4.1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5.4.2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6.合同糾紛的處理
6.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根據法律和公司規定,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由經辦人、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與對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解決;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6.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總經辦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總經辦和總經理。
6.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總經辦。
6.4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
6.4.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6.4.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6.4.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6.4.4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6.5凡由總辦處理的合同糾紛,所有相關職能部門及項目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補充、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6.5.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6.5.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6.5.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6.5.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5.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6.6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的處理意見、仲裁書、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職能部門/項目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
6.8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統一由總經辦處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并把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總經辦。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6.9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項目,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7.合同的變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變更、解除,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7.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經雙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有關規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須繼續履行。公司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經辦人應當及時向公司合同的審批程序原審批人員報告情況。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7.3.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3.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3.2.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7.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8.合同檔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關職能部門/項目留存合同的復印件??偨浝磙k公室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項目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8.1.2.1建立合同檔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8.1.2.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8.2公司的公章專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權委托書均由總辦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并記錄領取情況,業務人員不得隨身攜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的除外。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
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合同有關的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職能部門/項目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總經辦隨合同保管。
8.4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總經辦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總經辦應在情況發生當日二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項目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偨涋k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擅自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導致公司違約造成損失的。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事發后沒有立即報告公司的按隱瞞不報處理;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 6 以上未明晰獎罰的行為均通過年度績效考核體現。
10、附則
10.1 本制度由廣州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2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17篇 物業管理公司勞動人事制度-9
物業管理公司勞動人事制度(九)
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員工聘用與任免
一、員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質、思想品德、身體健康和敬業精神為標準。
二、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由公司經理聘用、任免。
三、項目區域各部門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務經理提議,報公司經理審批。
四、管理員、領班、技術專業人員的任免由部門主管提議,報常務經理審批。
五、普通員工(包括臨時工)由部門主管聘用,報項目區域備案。
六、新招聘的員工進公司,必須經過二周以上崗前培訓,試用期3-6個月(根據各崗位、工種確定,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者,由部門或項目區域提出建議,經公司經理批準,成為企業在職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成為企業在職員工。
七、各項目區域員工的聘用與任免應及時上報集團物業部備案。
●人事調遷
一、根據工作需要可調動員工,被調動的員工應服從安排。
二、各項目區域之間調動其管轄區域內員工時,應報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調遷。
三、各部門調動其管轄區域內員工時,應報項目區域常務經理核準。
四、跨區域調遷由原項目區域開具人事調遷證明,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按規定時間憑人事調遷證明并攜帶個人檔案前往調入項目區域報到。如員工未辦妥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五、項目區域對接收的員工應按人事調遷證明及時對調入員工進行接收備案。
六、項目區域對接收的員工嚴格按人事調遷證明對調入員工工資造冊,無人事調遷證明的不得發放工資。
七、每月25日之前調遷的員工其工資由調入后的項目區域造冊發放,每月25日之后調遷的員工其工資由原項目區域造冊發放。
八、各項目區域應及時將人事調遷情況上報集團物業部備案。
●員工離職
一、員工如要求辭(離)職(包括試用期),必須提前10日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二、聘用期滿,公司將提前 1 個月發出是否續簽的通知,如員工不愿與公司續簽合同,也
須提前 1 個月書面告知公司。
三、凡辭(離)職或被辭退員工由部門主管按規定填寫《員工離(辭、退)職審批表》報上級審批,批復后三天內,按規定辦理離(辭、退)職手續及退還公司物品后,再領取當月應得工資,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凡受除名處理的員工,由部門主管填寫《員工違規處罰單》或《員工離(辭、退)職審批表》,報上級審批,待批復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辭(離)職或被辭退、開除的員工,其他項目區域(部門)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富余勞動力時,本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公司將提前 1 個月通知并按規定發給停工生活費。
●工資及福利
一、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 + 考核浮動工資 + 各類補貼(各崗位工資標準參照《崗位工資等級表》)。
二、每月工資按規定統一發放。
三、工資發放依據為上月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況。
四、新進員工在培訓期間只享受生活費補貼。
五、試用、留用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六、新員工培訓期間離職,不發生活補貼費。
七、因違規違紀而被辭退、開除,只發給當月實際工作日的基本工資。
八、員工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按集團規定。
第18篇 某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實現zz物業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幫助新員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與轉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試用期管理辦法。
三、職責分配
1.總經理
1.1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最終審批權。
2.人力資源分管副總經理
2.1指導試用期與轉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3.綜合服務部
3.1負責組織新員工試用期與轉正的組織管理工作;
3.2負責試用期中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3.3負責外派人員的試用期轉正考核工作;
3.4負責新員工轉正過程中的審批組織工作。
4.用人部門
4.1具有對新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四、程序和內容
(一)新員工試用期期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公司聘用的新員工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
試用期也不同(根據勞動合同約定)。
(二)試用期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須在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之內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員工均可隨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
3.試用期間公司在經過考核之后,若認為不符合公司相關崗位的要求,根據合同約定有權解除
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薪酬福利
1.新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為基數的80%,轉正后按100%發放。
2.住房公積金轉正后次月繳納,社會保險到職后當月繳納。
(四)試用期新員工融入計劃
試用期間,公司開展相應活動對新員工進行培訓,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到公司氛圍中來。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評估
1.各管理上級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進行指導與考核,通過工作計劃與定期談話對新員工的績效與能力進行深入了解;在新員工轉正審批時主管上級提出考核結果與轉正意見;
2.對于外派人員的新員工,由綜合服務部組織對新員工進行專門的試用期考核,包括任務績效考核與德能勤廉考核兩部分,各占50%權重。
(六)試用期溝通反饋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綜合服務部和主管上級應通過各種溝通方式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環境,進入角色,發揮作用,并對其績效與能力進行反饋。
(七)新員工轉正
試用期員工須在試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級遞交《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八)轉正程序
1.試用期員工須圍繞本部門與崗位的職責撰寫轉正述職報告,重點應包括:實際工作成果與不足,對公司企業文化的理解,轉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試用期員工的直接上級應對《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的內容進行初審,提交綜合服務部進行復核;
3.綜合服務部與申請人的上級進行溝通,綜合服務部審核通過后,請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進行復核。
4.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5.根據各方審核與審批意見,由綜合服務部對新員工進行溝通,指出優點與不足。
(九)提前轉正
1.公司可根據新員工的工作表現提前予以轉正。提前轉正時,應由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將相關情況做出書面說明,報綜合服務部;經綜合服務部審核后,由綜合服務部通知試用期員工,并發放《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實施正常的轉正流程;
(十)未獲轉正
新員工試用期轉正不能通過審批的公司將與其終止勞動關系。綜合服務部應在決定做出后,試用期結束前通知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和其本人,并辦理離職手續,詳見《zz物業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五、附則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試用期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19篇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制度15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十五)
第1條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2條獎勵
1、獎勵種類:
頒發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小功);晉升工資或晉級(大功);發放獎金。
2、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0---20元)。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6)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
7)連續半年內出勤率100%的保安員,當月給予10元獎勵;
8)連續一年內出勤率100%的保安員,當月給予20元獎勵。
9)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第3條獎勵程序及其他獎勵: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
人事部門,由人事部門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季無重大責任事故(主要指被盜事故、人員死亡、重大火災)每班每
人獎勵10元;半年度無重大責任事故,當月每班每人獎勵20元;年度無重大責任事故,當月每班每人獎勵100元。
3、軍容風紀、業務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現連續三個月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當月給予20元獎勵;連續半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當月給予30元獎勵;連續一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10元的獎勵;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20元的獎勵;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50元的獎勵。
4、見義勇為獎。當班過程中為保衛公司財物及廠區內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抓獲盜賊、破壞分子及肇事者,給予立功保安員50--100元獎勵。
第4條違紀行為
一、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對各級領導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2、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等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4、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5、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者。
二、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三、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乙類行為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在公司任職期間私自在外兼職。
25、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第5條行政處分
對員工的違紀處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級(降薪
或撤職)、勸退或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五種。并給予當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罰款;同時記入班組績效考核。
1、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上級領導簽發過失通知書
并報人事主管部審核備案,同時給予(5----10元)的經濟處罰。
2、嚴重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上級領導簽發書面警告書,報人事主管部審核備案并扣以(10-20元)的處罰。
3、留用察看:員工重復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扣以(50-100元)的處罰。
4、降級(降薪或撤職)。員工在同類職務各類考核評估中不合格或員工違規或違規屢教不改的,可以給予降級(降薪、撤職)處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員工在同級各類考核評估中連續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圍內的給予辭退。
6、勸退和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凡觸犯警告(過失)一年內累計被簽發4個甲類過失或3個乙類過失將被視為丙類過失,公司根據《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其作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由各崗點負責人書面提出,送安防部專門人員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復查、審核,總經理批準實施。經公司領導批準,人事部門可直接對違規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7、員工違反丙類過失任意一項,對其做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
8、其它應進行處罰的違規行為及處罰辦法。
1)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視責任大小給予當事人警告、留用察看、開除的行政處罰,并給予當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罰款;同時記入班組績效考核。
2)發生監守自盜,一經查實,將給予當事人開除,并給予停發工資,扣除基礎股金(或押金)的處罰,并記入所在班組績效考核。
第6條處理的原則:
給予員工違紀處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法規制度為準繩,并允許受處理者申辯。
第7條處理公布:
各種違紀處理,都必須發出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事人;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同時在公司通告欄上予以公布。
第8條處理的時限界定:
1、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于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天起計,三天內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訴。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不提出書面申訴,違紀處理決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書面申訴當天起計,七天內作出是否變更違紀處理的決定。
第9條處罰程序
1、員工有違紀行為,由所在崗點負責人填寫員工違紀警告過失通知書,道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門。
2、普通員工的違紀處罰,由安防部經理審批后,上報人事主管部門實施。
3、安防部經理可對違紀而拒絕簽過失記錄、情緒激動且有可能造成傷害他人及損壞物品的行為和嚴重違紀的員工采取即時停職停薪,再報人事主管部處理。
4、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含部門主管級)的違紀處罰,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處罰的取消
第20篇 醫院物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醫院物業項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嚴肅物業公司勞動紀律,合理計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個小時,每周工作五天,公司嚴格控制值班,值班超過六小時,可安排倒休或給五十元計酬(值班不許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職工休病假前,須報請領導批準(兩天以內由所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兩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2、職工請病假10天以內扣除日效益工資,超過10天扣當月全部效益工資。
二、事假
1、職工因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手續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事后向領導補辦請假手續。
2、職工請事假五天(含)以內扣除當日工資的10%,過五天扣除當月全部效益工資,并按實際請假天數扣除當月日工資。
三、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難產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發半個月崗位工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2、女職工分娩前15天假期,產前檢查假視為出勤。
3、女職工懷孕終止妊娠者,可給14天休養假,休假期工資照發。
四、婚假
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婚假不包括節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獎勵7天。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探親假
職工休探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探親報告應交公司、公司備案。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六、喪假
職工配偶、直系親屬、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請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效益工資參照事假處理。
七、曠工
職工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和當月效益工資的5%,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崗位工資和全部效益工資。
八、遲到、早退
職工遲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資的10%,每月累計3次以上按半天曠工計算。
職工早退一次視同曠工半天,兩次視同曠工1.5天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