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按時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正確,帳目清楚,帳帳、帳證、帳表、帳實相符。
二、熱愛本職工作,按照規定編制預算,決算準確及時做好各項財務報表。
三、管好學校經費收支,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制度,糾正不正之風。
四、審核各項收支憑證,及時結算記帳,做到開支合理,帳目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保管好帳簿憑證,及時整理,裝訂保存。
五、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建立和健全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六、辦理銀行結轉業務。
七、對上級機關及審計、財稅、物價銀行等部門來了解檢查檢查財務會計工作,要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財經收支情況,并向師生員工公布有關收支帳目,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